国家卫健委回应“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”
无偿献血要探索纳入的
并非“个人征信系统”
在社会热议献血跟征信系统挂钩的过程中,大家以为征信系统是一块,其实不然,它是分成两部分。第一个就是大家熟悉的“个人征信系统”,其实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来主办的,更多的具有依法治国的内容。
另一个是国家发改委主办的,叫做“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”,这次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,其实纳的是国家发改委主办的“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”这个社会信用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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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健委回应质疑
No.1
献血是自愿行为,并非强制
首先应该明确的是,献血是公民的自愿行为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明确规定,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,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。所以献血是公民的自愿行为,不是强制的。
No.2
无偿献血与“信用”有关系
所谓信用就是能够履行承诺,取得信任和信赖。但试想一个能够捐出自己的热血、(身体)组织,甚至器官的人,一定有着利他和奉献的精神,他也一定有着很强的社会责任感,更是值得信任和信赖的人,所以应该讲无偿献血跟信用是有关系的。
No.3
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
不是惩戒,而是鼓励
社会征信体系,它既要惩戒失信,其实更要褒扬诚信。也就是说更要加大力度,对那些守信的人建立激励的机制。而无偿献血纳入个人征信系统,就是要褒扬这一行为,是一个激励守信,是个人信用的加分项目。是要让无偿献血者的善举得到更多的支持和肯定,让他们的奉献精神得到更多的赞誉,它是一个加分。
No.4
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
是探索,不是强制
这样的一个政策,源于地方经验,像山东的威海,像江苏、江西、浙江,他们都在个人信用积分中把无偿献血作为良好信息为个人加分,在他们看病就医,一些文化活动中,享受一些优惠的待遇。所以这次在文件当中,也是把地方的实践上升到了政策的层面,但是仍然用了“探索”二字。这个“探索”首先就意味着要因地制宜,结合实际循序渐进,更不能够强制的来把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。
No.5
无偿献血是需要激励的
激励大家无偿献血,应该说是非常重要的。首先血液是不能人工合成,不能替代,更不能长期保存,所以每天都必须要有相当数量的健康适龄公民捐献血液,才能保障临床医学服务的正常开展。现在的手术数量不断递增,一些白血病病人需要血小板,还有一些血液制品,来挽救这些患者的生命。所以没有血液就不可能有正常的医疗工作的开展。
第一,社会动员。因为只有大家伸出自己的胳膊,才能让自己健康的血液挽救他人。这也不是单纯一个部门的事情,要加大政府的组织力度,需要各部门的参与,更需要社会的参与。
第二,宣传教育。一方面要宣传无偿献血的典型,献血法实施20年来,1998年到现在,获得国家无偿献血表彰奖励(得到金奖的)已经147万人次。那么147万人次获得金奖。最少实际上要献血20次才能拿到金奖,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他们无私奉献精神的体现。另一方面,要加大对熊猫血队伍的宣传。RH阴性AB型是熊猫血,所以很多省份,像天津在2001年成立了稀有血型的血库,它是一个流动的血库。只要有病人需要,这些人就会无论在哪,一个电话召唤就会伸出自己的胳膊。
本期编辑:张怡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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